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中国区)网站

劳务派遣需要避免的风险以及防范

2021-12-21 阅读次数: 544

企业选择劳务派遣服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管理的负担,但是要保证服务的效果并且规避服务过程中的风险,需要进行充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并且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而且要时时关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被派遣服务机构做好沟通,将有可能出现的矛盾及时化解,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1、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务派遣协议形成劳务派遣关系。

劳务派遣协议需要约定派遣员工的人数、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费以及支付方式的责任。用工单位应该根据岗位的实际需求与派遣机构确定派遣的期限,不能够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合同除了要载明合同法的第17条规定以外,还需要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派遣单位应该与派遣者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该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报酬。因此,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则适用应该属于一般与特殊之间的关系,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都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包括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劳动合同的解除等。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给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派遣单位还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派遣机构不得收取劳动者的费用。

3、劳动者与要派机构基于实际的用工形成用工关系

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动者承担基于用工而产生的义务,如:《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

三、科学管理派遣员工和派遣服务机构

1.对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

企业要着重检查派遣服务机构是否与派遣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主体、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期限以及劳动合同的续签等都是管理的重要内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如果派遣员工没有与派遣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明确,那么企业就有可能成为与派遣员工事实劳动关系的主体,企业本想通过派遣分解或转移风险的目的就无法实现,而且还有可能由此带来一系列的劳动争议和纠纷,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麻烦和问题。

2.对派遣服务内容的管理

企业在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后,要及时督促派遣服务机构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按约定支付工资。如果派遣服务机构在收到企业支付的保险费用后未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对企业会存在很大的风险和隐患。如果在未办理社会保险期间,派遣员工发生的突发大病、意外和工伤等情况需要巨额费用的支出时,就会给企业、派遣服务机构和派遣员工造成重大损失,还会有可能引发派遣员工与企业或派遣服务机构的劳动争议。

3.企业信息的管理

由于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企业的工资信息、员工信息、部分商业信息会被派遣服务机构或派遣员工掌握。如果这些信息是涉及保密的,应该在企业与派遣服务机构、企业与派遣员工、派遣服务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进行约定,既可以在服务协议、劳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就此单独签订独立的保密协议。同时,对于涉及保密的信息或材料要由专人管理,对电脑和文件进行加密,对重要的材料要通过备份等方式保存,以防丢失。

4.对派遣服务机构的质量考核

企业在选择了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时,要同时建立对其的质量考核制度。尤其是企业在选择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派遣服务机构时,更应建立对派遣服务机构的考核制度。通过定期质量考核,从中提取企业需要知道的信息,及时了解派遣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派遣员工的满意度等。既可以通过质量考核制度,督促派遣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派遣员工满意度;也可以通过派遣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考核比较,提高派遣服务机构的服务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还可以通过对派遣员工进行服务质量考核,通过考核奖优罚劣,以提高派遣员工的服务质量。

分享到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