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中国区)网站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10月起将上调

2014-06-16 阅读次数: 3510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10月起将上调

 和城镇职工医保享同样待遇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将上调,和城镇职工医保享受同样待遇。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2012年起,合肥市的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已统一药品目录范围。近日,合肥市人社局下文,调整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扩大医保“三个目录”中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的报销范围,进一步提高合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据了解,一是扩大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执行。二是扩大医用材料报销范围。经物价部门批准可单独收费的医用材料,均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此外,新纳入的医用材料按照乙类项目结算,其个人先付比例按材料产地分别规定:国产(产品注册证为“械(准)字”)个人自付比例20%,进口(产品注册证为“械(进)字”)个人自付比例50%。据悉,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分享到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