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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千人 | 综合施策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

2022-11-02 阅读次数: 1978

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社厅始终把解决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开展就业培训,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对困难职工给予特殊扶持,千方百计从各方面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群体创造有利条件,全力帮助其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

开发公益性岗位托起“就业梦”

每月“逢五逢十”,家住宁乡市凤形社区的王拥政都会早早来到人力资源市场开始一天的工作。今年年初,王拥政下岗后再就业很不顺利,由于失去了经济来源,全家的生活顿时陷入了困境。其所在街道得知情况后,迅速与宁乡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根据王拥政的条件匹配了合适的公益性岗位。

虽然新工作是保洁员,但对于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无法胜任重体力劳动的王拥政来说,有活儿干、有钱赚已经非常满足。“有份工作心里踏实,心情也不会太压抑。在这里上班,既能接送孩子上下学,又能照顾好家里的老人,感谢人社工作人员圆了我的就业梦。”王拥政说。

公益性岗位是人社部门开发的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盈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其安置对象为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从审批具备享受资格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如果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补贴期满后还没有找到别的出路,按照相关条件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级人社、财政部门备案,但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46万个,帮助3万余人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不仅如此,为确保困难群体就业底线兜得更稳固,省人社厅已启动起草修订《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打造劳务品牌助力“轻松就业”

因企业改制等历史原因,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聚集了大量下岗职工。刘女士是一名从南方摩托车厂内退的普通工人,疫情期间,家境并不宽裕的她想做一份兼职改善经济条件,可四处奔波都没有找到适合的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从社区就业专干那里了解到“共享生活管家”零工服务平台,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加招聘并接受了政策性补贴技能培训。如今,她已是株洲市三三一医院骨科的优秀护理员,每月收入5000元左右。

近年来,芦淞区积极开展区级劳务品牌建设工作,“共享生活管家”零工服务平台便是依托“株洲护理人”特色劳务品牌打造的。该平台发布的岗位包括医院陪护、专业保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钟点工等;服务项目包括医院护理、居家保姆、母婴护理、代办服务、洗涤清洗等。对一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或者因照顾家庭等原因无法全职工作的宝妈群体来说,这些灵活就业岗位可以将附近的闲散劳动力有效组织起来实现再就业,从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记者了解到,我省于去年启动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工程,计划到2023年底,全省培育建设50个左右特色劳务品牌,打造100个左右特色职业培训协同项目,促进50万名劳动者通过特色劳务品牌及培训实现技能就业。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行业创业者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房租减免、水电暖费定额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引导辖内银行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引导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集聚。

今年8月,省人社厅还印发了《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通知》,明切加快推动劳务品牌建设,引导零工人员就近就地实现稳定就业。

统筹资金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不仅解决了我的基本生活问题,也为我接下来重新找到工作提供了保障、增强了信心。”年初从上一家公司离职后,王先生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日前,他收到了娄底市人社部门发来的短信,告知其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金申领是指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单位和个人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失业人员可享受的一种失业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相关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截至2021年底,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已达687.42万人。2012年至2021年,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水平由890元提高到1314元。根据规定,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4个月;每增加1年可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找到工作就业的,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将停止发放。

眼下,全省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心同向,不折不扣落实一系列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政策。据测算,2022年我省将释放相关政策红利约75亿元。针对各地基金结余不均衡的问题,为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和技能提升补贴及时到位,将发挥省级调剂金的保障功能,对基金支付压力大的地区实施省级调剂,为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另据记者了解,我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改革正在加速推进,即将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省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基金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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