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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异地就医无法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2023-11-30 阅读次数: 605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

    为什么异地就医无法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赶紧来解答一下问题

    01 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02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个人账户可实行家庭共济,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可按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共济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

    03 为什么异地就医无法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因为没有开通异地就医个人账户支付的权限!

    个人账户支付权限中,默认参保人异地就医是不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需通过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权限,开通后,即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异地就医相关医疗费用。

    04 怎么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权限呢?

    第一步:手机打开医保服务平台APP;

    第二步:进入地方专区——北京专区,点击“个账支付权限”;

    第三步:将“不使用”修改为“使用”,点击“确定修改”,逐步完成个人信息验证。


    05 使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结算医药费,发生退费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退还?

    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后发生退费时,医药费用按原渠道退还。

    06 职工医保中断缴费或改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可用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吗?

    可以。参保人员个人参保状态发生变化,参加了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不再参保的,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按规定支付本人及已备案的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费用。

    07 城镇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办理将外省市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市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本市个人账户,统一管理;办理转出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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