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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最突出的特征

2021-12-23 阅读次数: 549

一、劳务派遣突出的三个特征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归纳起来,劳务派遣具有如下突出特点:

第一、用人不用工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被派遣员工并不在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工作。

第二、用工不用人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双方并无劳动关系。

第三、三方主体,多重关系

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之间形成多重法律关系:

其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民事合同关系;

其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

其三、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特殊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突出的特点体现在:

一、实际用人单位只负责对派遣员工的使用和使用中的岗位管理,原则上不负责任何人事管理;

二、实际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双方签定派遣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约定被派遣员工的权益和保障;

三、用人单位不和派遣员工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派遣员工的通用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考核等日常的HR管理;

四、被派遣员工是派遣单位聘用的员工,派遣单位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派遣单位通过向实际用人单位收取包括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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