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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织密医疗保障网 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8-03-26 阅读次数: 3008

    “感谢政府的好政策,看病住院报销的钱越来越多了。”近日,家住青海省湟源县和平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董存基说。他的小儿子因患血友病在省妇女儿童医院住院治疗三次,医疗费用共29.13万元,出院后基本医保报销了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了13.76万元,民政救助补偿了4.58万元,自己才花了7000多元,个人承担费用不到3%。

    2017年以来,青海省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不断加大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救助帮扶力度,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就医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看病负担。

    紧盯目标 精准施策

    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是精准扶贫的前提和基础。2017年,青海省人社厅会同省扶贫开发局、省民政厅印发贫困人口参保对标整改通知,指导各市州人社部门协调当地扶贫部门落实2017年贫困人口名单,核查比对贫困人员参保情况;建立医保扶贫QQ群,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青海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为贫困人口开通参保绿色通道和医保待遇支付绿色通道,确保贫困人口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在全省范围内可随时随地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保待遇。同时,他们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贫困人口参保政府资助政策和贫困人口医保待遇政策。

    一项项措施精准发力,全面打响了一场医保扶贫攻坚战。

    扶危济困 重在立行

    地处青藏高原的青海省公共卫生服务设施较为落后,关节炎、心血管等疾病特别是高原性慢性病较为多见。为防止农牧民因病致贫、返贫,2017年,青海省人社厅不断调整完善医保政策, 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青海省人社厅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医保扶贫政策措施: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人次降低到3000元/人次;提高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标准, 由610元提高到68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486元提高到526元,个人缴费由124元提高到154元, 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提高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原来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60元; 降低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鉴定医院级别, 由省内三级或本市州最高级别降为县域内有相关病种诊断科室的定点综合医院, 并减化申报程序、 缩短申报时间, 确保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到保障范围内;将贫困人口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费、检查费和治疗费均纳入报销范围;及时、准确报付医保待遇,确保贫困人口全面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减轻贫困人口负担。

    一系列惠民政策频频出台,织密了青海省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医疗保障网,确保困难群众 “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

    加强沟通 形成合力

    2017年以来,青海省人社部门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落实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补助资金7668万元;协助卫计部门,认真开展 “六减、四优先、十覆盖”,为贫困人口减免医疗费用720万元;设立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 “一站式” 结算服务窗口,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2017年,青海省39.7万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贫困人口住院88002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57859.08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民政救助三项补偿后政策范围内人均报销比例达93.6%,极大地减轻了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普惠民生永无止境。今年,青海省人社厅将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尽快落实贫困人口数据,确保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到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内;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确保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保政策, 采取定期督导、调研、重点问题督办等措施,督促各市州认真做好贫困人口参保、待遇支付等,确保医保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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